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亳州市增鑫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416********4J6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黑0129民初253号
案号
(2021)黑0129执恢5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延寿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亳州市增鑫农业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赔偿原告孙福成经济损失5400元,被告王振久承担连带责任;二、原告孙福成其他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亳州市增鑫农业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延寿县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1-01-11
发布时间
2021-01-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王振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600MA2MTH4J69
登记机关
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亳州市谯城区魏岗镇刘小庙村杨庄自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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