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鲁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202********105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202民初69号 |
案号 |
(2021)皖0202执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鲁伟欠原告周静借款本金118895.18元,利息8000元,本息合计126895.18元,被告鲁伟自2020年6月起至2022年6月止每月月底前归还5000元,2022年7月月底前归还1895.18元;二、若被告鲁伟有任一期未按照上述协议按期足额履行,原告周静有权就全部剩余未归还款项一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339元、保全费1120元,合计2459元,被告鲁伟自愿承担,于2020年5月19日支付给原告周静。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1-04 |
发布时间 |
2021-01-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