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黄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1127********44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0412民初6066号
案号
(2020)苏0412执313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黄辉结欠原告潘忙莲货款487000元,该款由被告黄辉于2019年11月26日前支付87000元,于2019年12月10日前支付200000元,于2020年1月20日前支付200000元。二、如被告黄辉未按上述期限按期足额付款,则不再分期付款,原告潘忙莲可就总额487000元的未付款部分申请强制执行,且被告黄辉需支付未付款金额自2019年2月4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10%计算的利息。三、原告潘忙莲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原告潘忙莲和被告黄辉的本次买卖合同纠纷一次性处理完毕,今后各无牵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303元,保全费3170元,合计7473元,该款由被告黄辉承担,原告潘忙莲预交了该笔费用,由被告黄辉于2020年1月20日前迳付给原告潘忙莲,并可在申请强制执行时一并2申请执行。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8-21
发布时间
2021-01-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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