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谢艳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1426********346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1426民初301号 |
案号 |
(2020)粤1426执36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远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申请执行人谢艳梅积欠2张信用卡借款本息等金额合计38259.83元,其中:本金28725.46元、利息7789.96元、违约金(含滞纳金)1744.41元(2张信用卡利息计至2020年7月29日止,自2020年7月30日起至款清为止以剩余未还本金为基数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的利息和以未计付利息为基数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的复息。2、本案受理费378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远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8-04 |
发布时间 |
2020-12-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