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牡丹江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20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黑1004民初678号
案号
(2021)黑1004执6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工程款525 200元、利息176 201.67元(截止2020年7月22日),共计701 401.67元,2020年7月23日之后的利息,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至全部付清时止;二、被告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三、被告在工程款372 125元、利息117 458.16元范围内承担给付责任;四、案件受理费10 952元,减半收取计5476元,原告负担69元,被告负担5 407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1-01-08
发布时间
2021-01-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王继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10001302002110
登记机关
-
注册地址
牡丹江市西安区平安街西六条路建工大厦2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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