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龚伟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503********15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508民初5120号 |
案号 |
(2020)苏0508执337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龚伟勇确认应支付原告万玥借款本息合计53.4万元。履行方式为:于2020年10月20日前支付原告万玥1万元;于2020年11月20日前支付原告万玥1万元;余款51.4万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给原告万玥。(以上款项支付至原告万玥指定账户:户名:万玥;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三元支行;账号:6228480404719004719)二、如果被告龚伟勇有任何一期未按照上述协议按期足额履行支付义务,原告万玥可就被告龚伟勇全部未履行款项一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原告万玥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原、被告双方再无其他纠葛。五、案件受理费9062元,调解减半收取4531元,由被告龚伟勇负担,于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原告万玥。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10-27 |
发布时间 |
2021-01-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