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山西广生堂医药批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9736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晋0830民初22、27、28、30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19)晋0830执1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芮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四原告与被告山西锦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财务对账确认,截止2017年2月15日被告山西锦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尚欠四原告购房款人民币2000万元,欠利息1211.67万元。2、被告山西锦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起,每月30日前给付四原告500万元,至2017年8月25日前将所有欠款项全部付清。3、借款利率约定:月利率按1.5%计算,利息算至借款付清之日止,月利率按3%计算,利息算至借款付清之日止。4、如被告山西锦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约定偿还欠款,届时按原购房合同将四原告方所购房屋腾出,四原告对该房产有优先处分、拍卖、变卖权利,余额不足部分由被告山西锦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山西广生堂医药批发有限公司、被告山西斯瑞林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被告全亚林补偿。5、被告山西广生堂医药批发有限公司、被告山西斯瑞林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被告全亚林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其向四原告代偿后有权向被告山西锦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追偿。有权执行董运秀(被告全亚林之妻)名下财产。6、各方当事人签订协议的行为和协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如被告山西锦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能按上述约定履行任何一项,四原告可想山西省芮城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全部剩余款项。案件受理费诉讼费187880元,减半收取9394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山西锦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芮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19-01-04 |
发布时间 |
2019-01-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全亚锦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0800597365116E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运城市盐湖区学苑路与河东街交叉口东南角金鑫大厦10楼6-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