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汪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1021********299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507民初4085号 |
案号 |
(2020)苏0507执378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汪强确认支付原告朱锡宝借款7500元,该款被告汪强定于2020年9月30日前支付3750元,2020年10月31日前支付3750元给原告朱锡宝。如被告汪强未按约足额履行上述任何一期付款义务,原告朱锡宝有权就被告汪强未履行款项(含未到期款项)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二、原、被告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纠葛。三、本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捺印或盖章后即生效。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人民币25元,由原告朱锡宝负担。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11-19 |
发布时间 |
2021-01-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