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燕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2302********002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冀0109刑初413号
案号
(2021)冀0109执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藁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刘燕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2月21日起至2033年2月20日止;罚金自判决生效后10日内缴纳)。二、责令被告人刘燕自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赔受害人经济损失1233.0345万元(其中,武君萍187.6115万元、彭永红30万元、刘红哲277.55万元、臧俊杰282.78万元、李彦平、张菁青27.248万元、张素利、杨金环76.3万元、李卿80.31万元、范玉霞19.2万元、张亚敏109.22万元、尚海龙30万元、吴翠侠29万元、王巧然4.9万元、卢兴娟48.455万元、魏胜梅5.21万元、王贵然10万元、张立坤5万元、王雪然2万元、师博文8.25万元)。三、石家庄市藁城区公安局查封的被告人刘燕房产(路斯淇名)一套,依法发还受害人。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1-01-04
发布时间
2021-01-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