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管忠娥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127********062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黑0127民初886号 |
案号 |
(2021)黑0127执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木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缺席判决如下:一、解除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木兰县支行与李平、管忠娥签订的小额贷款额度借款合同。二、李平、管忠娥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木兰县支行借款本金80 000.00元,给付利息3 356.34元,合计83 356.34元,嗣后利息自2020年6月19日起,按照年利率13%延续计算至给付之日止。三、付长会对上诉第二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木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1-06 |
发布时间 |
2021-02-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