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黄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522********251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赣1021民初1747号
案号
(2021)赣1021执8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城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告黄辉返还原告借款本金200000元,并支付利息67933元,本息合计267933元(计算至2020年10月15日,之后的利息以借款200000元为本金,按月利率10‰计算至还清款时止)。 2.案件受理费2669元,由被告负担2659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城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1-01-11
发布时间
2021-02-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