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谷彦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130********33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127刑初108号 |
案号 |
(2021)冀0127执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高邑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被告人谷彦华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5月16日起至2022年5月15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高邑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1-05 |
发布时间 |
2021-02-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