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国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722********787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703民初7667号 |
案号 |
(2021)粤0703执2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570208606177】。被告陈国杰于2020年11月2日向原告陈国林返还购车款28000元,原告陈国林于2020年11月2日向被告陈国杰返还粤j26c41小型普通客车,双方互有配合义务;二、本案受理费500元,减半收取250元,由原告陈国林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1-11 |
发布时间 |
2021-02-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