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侯志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427********00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冀0427刑初55号
案号
(2021)冀0427执5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磁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侯志勇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二、被告人侯志勇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朱希云医疗费7550.61元、住院伙食补助费700元、营养费为2500元、护理费2189元,各项共计12939.61元。三、被告人侯志勇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董保民医疗费6895.09元、住院伙食补助费500元、营养费为350元、护理费1094...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磁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1-01-07
发布时间
2021-02-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