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朱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781********203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赣0781民初1836号
案号
(2021)赣0781执47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瑞金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朱敏应在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金支行借款本金4400元及利息、罚息(截止2020年3月3日的利息、罚息共计448.01元,并自2020年3月4日起至款清之日止按年利率9.45%支付罚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朱敏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瑞金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1-01-18
发布时间
2021-02-0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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