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袁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0303********28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鄂0303民初1353号 |
案号 |
(2021)鄂0303执4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袁平支付原告十堰杰才电器有限公司货款共计90000元,具体支付方式为:被告袁平于2020年10月31日之前支付十堰杰才电器有限公司货款20000元;被告袁平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支付十堰杰才电器有限公司货款30000元;被告袁平于2021年6月30日之前支付剩余货款40000元;若被告袁平未按上述约定付款,则原告十堰杰才电器有限公司有权申请执行全部剩余款项。上述款项付清后,原、被告双方因此次纠纷引发的权利义务终止,原告十堰杰才电器有限公司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763元减半收取1381.5元,由被告袁平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1-01-18 |
发布时间 |
2021-02-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