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武建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2527********402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728民初485号 |
案号 |
(2021)冀0728执5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怀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武建国、马俊全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张果花借款66000元及利息,月利率2分,利随本清。(20000元从2013年11月20日计息;31000元从2013年12月26日计息;5000元从2014年1月29日计息;10000元从2014年2月23日计息)案件受理费1,450.0元,由被告武建国、马俊全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怀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1-26 |
发布时间 |
2021-02-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