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建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526********53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1025民初544号 |
案号 |
(2021)赣1025执8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乐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吴建平欠原告万海平铲车劳务费4899元,于2020年12月2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付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5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万海平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捺印,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乐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21 |
发布时间 |
2021-02-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