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吴建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526********53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赣1025民初544号
案号
(2021)赣1025执8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乐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吴建平欠原告万海平铲车劳务费4899元,于2020年12月2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付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5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万海平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捺印,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乐安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1-01-21
发布时间
2021-02-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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