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喜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5121********73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5122民初468号 |
案号 |
(2020)粤5122执69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饶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付还申请人借款本金180,000元及利息(以借款本金180,000元按年利率24%自2016年4月1日起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9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饶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10-21 |
发布时间 |
2021-02-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