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卫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522********308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1021民初1483号 |
案号 |
(2021)赣1021执2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告归还原告借款本金60000元及从2020年9月19日至还清欠款之日止的利息;2.被告陈卫霞对被告喻辉的上述借款承担连带偿还责任;3.案件受理费1822元,减半收取911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27 |
发布时间 |
2021-02-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