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谢昌雄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128********09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727民初3247号 |
案号 |
(2021)赣0727执1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龙南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达成协议如下:一、由被告谢昌雄归还原告李石鹏借款本金计人民币300000元,于2020年11月30日前归还50000元,于2020年12月30日前归还50000元,于2021年1月30日前归还50000元,于2021年2月28日前归还50000元,于2021年3月30日前归还50000元,于2021年4月30日前归还50000元。二、由被告谢昌雄自2019年8月1日起至清偿之日止以未归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15.4%计付利息给原告李石鹏,利随本清。三、若被告谢昌雄存在任意一期违约,原告李石鹏可就未到期债权一并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四、原告李石鹏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900元,由被告谢昌雄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龙南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13 |
发布时间 |
2021-02-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