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天津仪表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0307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津0117民初2177号 |
案号 |
(2020)津0117执48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天津三达铸造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天津德佰亿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货款2206899.79元及利息(自2017年10月12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二、天津市钢铁铸件厂、天津仪表集团有限公司对天津三达铸造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三、驳回天津德佰亿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照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利息。案件受理费26055元,保全费4270元,共计30325元。由天津三达铸造有限公司、天津市钢铁铸件厂、天津仪表集团有限公司负担28725元,由天津德佰亿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负担160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20-05-08 |
发布时间 |
2021-02-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0001030707579 |
登记机关 |
天津市南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35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