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卢云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831********00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黑0882民初1695号 |
案号 |
(2021)黑0882执25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黑龙江省富锦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麻仁财欠原告祁佐来借款250 000元及利息,被告分期给付,被告麻仁财于2020年12月30日前向原告返还借款本金100 000元及利息(以100 000元为本金,从2015年3月1日起按月利率20‰计息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被告麻仁财于2021年3月30日前向原告返还借款本金150 000元及利息(以150 000元为本金,从2015年3月1日起按月利率20‰计息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二、如被告麻仁财未按第一项约定期限履行还款义务,视为借款全部到期; 三、被告卢云飞对上述借款负连带清偿责任; 四、案件受理费4 773元、保全费3 370元,由被告麻仁财、卢云飞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富锦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2-03 |
发布时间 |
2021-02-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