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匡富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227********34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 0303 民初 1355 号 |
案号 |
(2021)黔0303执恢1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匡富国支付原告范朝军劳务费 3.5 万元,于 2019年 10 月 1 日前付清;二、原告范朝军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430 元(已依法减半收取),原告范朝军已预交,由原告范朝军自愿承担。案件受理费 430 元(已依法减半收取),原告范朝军已预交,由原告范朝军自愿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1-11 |
发布时间 |
2021-02-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