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宋万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1102********32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1103民初1861号 |
案号 |
(2021)鲁1103执17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宋万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岚山支行贷款本金28 000元及相应利息、罚息(截止2020年4月15日的利息、罚息共计2 046.27元,其余利息、罚息按照个人网络循环贷款合同约定利率自2020年4月16日计算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11元,由被告宋万东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1-25 |
发布时间 |
2021-02-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