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湖南麓谷医药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3675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豫0184民初7001号
案号
(2020)豫0184执547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新郑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湖南麓谷医药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郑州卓峰制药有限公司下余药款84 000元(自2020年5月28日起以84 00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至货款结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900元,减半收取计950元,由被告湖南麓谷医药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新郑市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12-02
发布时间
2021-02-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李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100736758279U
登记机关
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西路186号办公楼一层及新办公楼第五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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