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苏坤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822********682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黑0822民初1750号 |
案号 |
(2021)黑0822执恢8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桦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苏坤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于永军大豆款500 000元及利息(本金500 000元自2016年2月1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标准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 800元由被告苏坤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桦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2-08 |
发布时间 |
2021-02-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