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526********41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1025民初856号 |
案号 |
(2021)赣1025执3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乐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杨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童丹莉返还定金人民币20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计275元,由原告童丹莉负担92元,被告杨磊负担183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乐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13 |
发布时间 |
2021-02-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