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天津宝盛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884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宝民初字第9033号 |
案号 |
(2018)津0115执恢111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民二庭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吕玉贵、陈振国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天津市洁雅特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工程款3463312元;被告吕玉贵、陈振国承担连带责任。二、被告吕玉贵、陈振国以3463312元为基数,自2014年12月3日起至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原告支付利息三、被告天津宝盛发投资有限公司在欠付被告吕玉贵、陈振国工程款范围内对原告承担责任。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680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41800元,由原告承担830元、被告吕玉贵、陈振国承担40970元。(此款原告已预交,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18-11-08 |
发布时间 |
2019-05-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广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224668846743U |
登记机关 |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天津宝坻节能环保工业区庆滨道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