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邓桂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2527********002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728民初841号 |
案号 |
(2021)冀0728执3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怀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刘志红、邓桂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边忠借款10万元、利息40000元。案件受理费3100元,减半收取1550元,由被告刘志红、邓桂林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怀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1-20 |
发布时间 |
2021-02-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