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连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20223********00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津0118刑初166号 |
案号 |
(2020)津0118执285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李连宇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从2019年12月15日起至2023年12月14日止)。被告人魏万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从2019年12月15日起至2023年12月14日止)。二、责令被告人李连宇、魏万成共同退赔天津源泰德润钢管制造集团有限公司824246.03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20-09-25 |
发布时间 |
2021-02-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