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汤洪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52126********122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黑0882民初1901号
案号
(2021)黑0882执31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黑龙江省富锦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被告同意双方于2018年11月3日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无效;二、被告汤洪波于2021年1月1日前给付原告高玉景承包费及各项损失共计90 000元;三、原告高玉景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 978元,减半收取1 489元,由被告汤洪波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富锦市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1-02-18
发布时间
2021-02-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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