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汤洪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52126********122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黑0882民初1901号 |
案号 |
(2021)黑0882执3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黑龙江省富锦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被告同意双方于2018年11月3日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无效;二、被告汤洪波于2021年1月1日前给付原告高玉景承包费及各项损失共计90 000元;三、原告高玉景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 978元,减半收取1 489元,由被告汤洪波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富锦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2-18 |
发布时间 |
2021-02-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