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湖南省海铸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310********H67F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1972民初15568号 |
案号 |
(2021)粤1972执21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620217600594】。限被告湖南省海铸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东莞市字匠数控设备有限公司支付货款97600元。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减半收取受理费1120元(已由原告预交),由被告湖南省海铸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1-21 |
发布时间 |
2021-02-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胡玲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1024MA4PBCH67F |
登记机关 |
嘉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珠泉镇坦塘工业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505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