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孔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2527********107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粤52民终595号 |
案号 |
(2020)粤5222执56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揭西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016)粤5222民初193号判决如下:驳回原告蔡增华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6000元,由原告蔡增华负担。(2017)粤52民终595号判决如下:一、撤销广东省揭西县人民法院(2016)粤5222民初193号民事判决;二、黄孔泰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付还蔡增华欠款200万元;三、黄振龙对本判决第二项确定的黄孔泰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揭西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11-09 |
发布时间 |
2021-02-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