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崔东旭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9004********00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黑0882民初2434号 |
案号 |
(2021)黑0882执3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黑龙江省富锦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崔东旭同意于2020年12月30日前给付原告李福臣江沙及石子款共计249 730元。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 523元,由被告崔东旭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富锦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2-20 |
发布时间 |
2021-02-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