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唐小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527********42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1026民初561号 |
案号 |
(2021)赣1026执8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宜黄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唐小平于2020年12月30日前返还原告吴明贵借款本金100,000元;二、被告唐小平于2020年12月30日前支付原告吴明贵以本金100,000为基数,按年利率18%计算的自2019年7月1日起至还清之日止的利息。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328元,依法减半收取计1,164元,由原告吴明贵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宜黄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26 |
发布时间 |
2021-02-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