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526********351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赣1025民初629号
案号
(2021)赣1025执5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乐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刘辉尚欠原告詹金红货款人民币15700元,于2020年12月30日前支付5700元,于2021年6月30日前支付10000元。二、如被告刘辉未在2020年12月30日前向原告詹金红付清5700元,被告刘辉自愿于2021年1月1日前向原告詹金红支付尚欠的全部货款。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93元,减半收取计96.5元,由被告刘辉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乐安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1-01-18
发布时间
2021-02-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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