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526********35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1025民初629号 |
案号 |
(2021)赣1025执5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乐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刘辉尚欠原告詹金红货款人民币15700元,于2020年12月30日前支付5700元,于2021年6月30日前支付10000元。二、如被告刘辉未在2020年12月30日前向原告詹金红付清5700元,被告刘辉自愿于2021年1月1日前向原告詹金红支付尚欠的全部货款。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93元,减半收取计96.5元,由被告刘辉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乐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18 |
发布时间 |
2021-02-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