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徐佳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1082********709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591刑初20号 |
案号 |
(2020)苏0591执254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李文康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一万元(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取保候审的期间予以顺延,即自2017年11月4日起至2028年8月2日止)。二、被告人徐佳波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九千元(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9月6日起至2027年9月5日止)。三、责令被告人李文康、徐佳波继续退赔被害单位2907145元,暂扣于公安机关的戒指一枚经拍卖后折抵赃款发还被害单位。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6-16 |
发布时间 |
2021-02-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