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徐佳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1082********709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0591刑初20号
案号
(2020)苏0591执254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李文康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一万元(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取保候审的期间予以顺延,即自2017年11月4日起至2028年8月2日止)。二、被告人徐佳波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九千元(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9月6日起至2027年9月5日止)。三、责令被告人李文康、徐佳波继续退赔被害单位2907145元,暂扣于公安机关的戒指一枚经拍卖后折抵赃款发还被害单位。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6-16
发布时间
2021-02-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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