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长沙德顺物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301********G5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0121民初544号 |
案号 |
(2019)湘0121执197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长沙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限被告长沙德顺物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李慧明支付所欠工资30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550元,减半收取275元,由被告长沙德顺物流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长沙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19-04-15 |
发布时间 |
2019-06-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湘0121执1973号 |
立案日期 |
2019-04-15 |
执行法院 |
长沙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30275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任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121MA4L3TG513 |
登记机关 |
长沙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湖南省长沙县湘龙街道中南汽车世界L12栋11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