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华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427********08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827民初2048号 |
案号 |
(2021)赣0827执3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遂川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经本院主持调解,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彭光林、李华军共同支付原告曾马仔劳务工资款49080元,此款被告于2020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二、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974元,减半收取987元,由被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遂川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2-04 |
发布时间 |
2021-02-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