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华荣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529********45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1028民初262号 |
案号 |
(2021)赣1028执5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资溪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被告陈华荣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江西资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6,341.04元(算至2020年2月16日,2020年2月17日起至付清借款本金之日止的利息,按年利率7.92%*1.3计付)。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资溪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18 |
发布时间 |
2021-03-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