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唐成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128********00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黔03民终3332号 |
案号 |
(2021)黔0328执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撤销贵州省湄潭法院(2020)黔0328民初44号民事判决;二、邓传江、唐成林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分别向高院返还赔偿款25058.7元。一审案件受理费5727元,由被告邓传江、唐成林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054元,由被告邓传江、唐成林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湄潭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1-04 |
发布时间 |
2021-03-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