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崔云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0123********27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591民初8372号 |
案号 |
(2020)苏0591执45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崔云鹏确认结欠原告郭艳货款162924元,被告于22020年10月至2021年2月间每月10日前支付原告30000元,于2021年3月10日前支付原告12924元;二、如被告未按期足额支付上述任意一期款项,需另行支付原告违约金20000元,且原告可就所有未付款及违约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案件受理费、保全费3369元,由原告负担。四、上述款项履行完毕后,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纠葛。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10-16 |
发布时间 |
2021-03-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