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卜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0302********1377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鄂0303民初1258号
案号
(2021)鄂0303执恢4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卜军偿还原告王丽敏借款本金50000元,定于2018年6月1日起每月偿还5000元至全部还清时止。二、原告王丽敏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525元,由被告卜军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1-01-20
发布时间
2021-03-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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