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祝丽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0826********162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黑0828民初1458号
案号
(2021)黑0828执16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汤原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蔡吉龙、祝丽娜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共同偿还王秀明借款本金60000元及利息5460元蔡吉龙、祝丽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共同偿还王秀明借款利息。蔡吉龙、祝丽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共同偿还王秀明借款本金4000元及利息。耿广山对上述款项中借款本金4000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1536.5元、公告费560元合计2096.5元由蔡吉龙、祝丽娜、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汤原县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1-02-20
发布时间
2021-03-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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