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小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427********0830 |
执行依据文号 |
遂劳人仲案字[2020]72号 |
案号 |
(2021)赣0827执20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遂川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申请人于本裁决书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申请人工资(其中蒋海涛2980元、王春红2888元、刘小红6561元、梁年香5752元、欧阳桂华3173元、袁夏莲2987元、胡清香1600元、唐良英5980元、黄月香6251元、唐桂兰2578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遂川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2-03 |
发布时间 |
2021-03-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