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小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427********0830
执行依据文号
遂劳人仲案字[2020]72号
案号
(2021)赣0827执20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遂川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申请人于本裁决书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申请人工资(其中蒋海涛2980元、王春红2888元、刘小红6561元、梁年香5752元、欧阳桂华3173元、袁夏莲2987元、胡清香1600元、唐良英5980元、黄月香6251元、唐桂兰2578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遂川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1-02-03
发布时间
2021-03-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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