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聂君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202********11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981民初1331号 |
案号 |
(2021)赣0981执17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丰城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聂君辉、曾美英尚欠原告熊江飞欠款150000元,被告聂君辉、曾美英自愿于2020年5月、6月、7月每个月的30日前各归还欠款10000元给原告熊江飞,于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每年的12月30日前各归还欠款30000元给原告熊江飞;如果被告聂君辉、曾美英未按上述期限履行还款义务,则原告熊江飞有权向法院一次性执行被告聂君辉、曾美英所欠全部款项;二、原告熊江飞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3420元,减半收取1710元,被告聂君辉、曾美英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丰城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26 |
发布时间 |
2021-03-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