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祁东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20225********00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津0119民初9906号
案号
(2021)津0119执110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蓟县人民法院告诉申诉庭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告祁东明偿还原告王桂艳借款13000元,于2021年2月5日前一次性还清,由被告将该款直接汇入原告中国农业银行:6228480028842834575账户内;二、其他无争议;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
省份
天津
立案日期
2021-02-07
发布时间
2021-03-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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