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利辛县中集物流装备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38931****
执行依据文号
(2017)皖0504民初2092号
案号
(2018)皖0504执111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利辛支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上海沛江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8200元;二、被告刘干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上海沛江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29808.7元;三、被告利辛县中集物流装备有限公司对被告刘干的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四、驳回原告上海沛江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805元,由原告上海沛江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负担1199元,被告刘干、利辛县中集物流装备有限公司负担2606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18-07-04
发布时间
2019-06-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聂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623738931610X
登记机关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双桥经济开发区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