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倪连斌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20224********3618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津0116民初29439号
案号
(2018)津0116执2470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津市塘沽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二、被告天津斌畅物流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给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三、如果被告倪连斌有一期未按上述第一项约定的期限给付原告,原告即有权对剩余全部借款申请执行;四、本案诉讼费2,377元、保全费2,020元、保险费3,000元,共计7,397元,原告负担2,397元,被告倪连斌负担5,000元,被告倪连斌负担部分应于2019年3月底之前给付原告;五、别无纠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捺印),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省份
天津
立案日期
2018-11-05
发布时间
2019-04-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8)津0116执24706号
立案日期
2018-11-05
执行法院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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