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倪连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20224********36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津0116民初29439号 |
案号 |
(2018)津0116执2470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塘沽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二、被告天津斌畅物流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给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三、如果被告倪连斌有一期未按上述第一项约定的期限给付原告,原告即有权对剩余全部借款申请执行;四、本案诉讼费2,377元、保全费2,020元、保险费3,000元,共计7,397元,原告负担2,397元,被告倪连斌负担5,000元,被告倪连斌负担部分应于2019年3月底之前给付原告;五、别无纠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捺印),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18-11-05 |
发布时间 |
2019-04-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8)津0116执24706号 |
立案日期 |
2018-11-05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